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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效是海洛因的几十倍的芬太尼你知道吗?

更新时间:2023-04-10 10:36:33  推荐指数:

  阿片类药物危机指的是芬太尼、海洛因、吗啡这类为主的毒品造成的使用者死亡的危险情况。在几年前是没有芬太尼的,近几年出现了芬太尼,因其对人体的药物效力是海洛因的80倍,以此造成的芬太尼使用者死亡人数上升,加剧了阿片类药物危机。

药效是海洛因的几十倍的芬太尼你知道吗?

  好在我国对芬太尼药物管制的很严格,没有危机一说。而在美国,有些医生为了牟利偷偷开设处方药芬太尼给假装生病的人,这种情况是造成美国阿片类毒品危机的主要因素之一。

  然后么,和以前鸦片一样,由西方传入我国。至于芬太尼,我们认为它是没有机会的。

  现在已经有了检测芬太尼的尿液试纸了。

  来看看芬太尼这种药物的介绍吧。

  毒性是海洛因的80倍?一粒就致命!这种新型毒品你知道吗?

  一粒小小的药丸,就能够夺走你的生命?这个毒品得看仔细了!

  近日,警方发现,一名男子在家中身亡,死因是吸食过量芬太尼,经过两个月的侦查,办案民警查到,长沙女子通过网络向全国贩毒。随后,警方抓获涉案人员3名,查获新型毒品芬太尼9440多粒,成功摧毁一个利用互联网贩卖新型毒品的犯罪团伙。

  热点,女子网上贩毒被抓

  长沙女子陈某在网上购进毒品芬太尼,并以快递物流的方式将毒品贩卖到广东、上海、山西。在她居住的小区家中,警方现场查获芬太尼2000多粒。

  违禁药物

  通过阻断物流,警方查获芬太尼1440多粒,之后通过追查。将这一贩毒案中居住在长沙的另外两名男子抓获,现场查获毒品芬太尼6000多粒。三位嫌疑人因贩卖毒品被依法处理。

  冰毒、大麻、吗啡,相信你对这些毒品有所耳闻,可是,芬太尼呢?你真的了解吗?

  知识,芬太尼是什么?

  当前,新精神活性物质迅速蔓延,已成为继传统毒品、合成毒品后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。

  新精神活性物质大多尚未列入国际管制目录,具有制造上的主观故意性、法律上的非管制性、种类上的多样性和快速更新性、滥用人群的广泛性以及社会危害的严重性等特点。芬太尼就是新精神活性物质的一种。

  它和我们常听说的阿片、海洛因以及吗啡属于同一类精神活性物质,即阿片类药物,因此具有极高的成瘾性和社会危害。

  阿片类药物主要有阿片生物碱及其衍生物(如吗啡、海洛因等),苯哌啶衍生物(如哌替啶即杜冷丁,芬太尼等),二苯胺衍生物(如美沙酮、乙酰美沙酮等)、吗啡南衍生物、苯唑吗啡烷衍生物等五类成分。具有强烈的镇静、阵痛、止咳、安眠、呼吸抑制以及降温等中枢抑制作用。

  阿片类药物是危害我国居民健康的第二大毒品,仅次于以甲基苯丙胺(“冰毒”)为代表的合成类毒品。吸食者初次使用阿片类物质常会有恶心、呕吐、头晕等一系列明显的不愉快的体验。但是随着重复性的吸食,几次下来患者很快就会出现强烈的类似电击般的快感体验。

  在此期间,患者会进入一种“飘飘欲仙”的状态。感到所有烦恼忧愁都已经“烟消云散”了,内心“回归”宁静和快慰,幻想驰骋,自我感觉良好。一般使用一月以内即可达到成瘾和依赖的状态,出现强烈的药物渴求以及心理和躯体依赖。一旦停药,将会产生严重的戒断反应。对于短效的药物,停药后8-12小时即可出现持续约1周左右的明显不良反应。

  而芬太尼的体内半衰期同样较短,因此患者很快这些不良反应常见有疲劳乏力、腹痛、腹泻、恶心、呕吐、失眠、肌肉和骨骼疼痛、震颤和步态不稳言语困难等。

  为了抵消这些不良反应和缓解渴求症状,患者往往会持续不断地使用这些毒品。由于阿片类毒品往往极易形成耐受,躯体对药物的敏感性下降。患者需要持续的增加毒品的使用量以维持药物产生的“快乐”体验。

  由于这些虚假的“飘飘欲仙”感需要持续不断的用大量的药物来维持,患者极易因为药物吸食过量而中毒。出现明显的躯体、意识和行为障碍,严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呼吸抑制、肺水肿、呼吸衰竭等恶性症状,并最终导致死亡。

  其实,芬太尼类物质是最近几年才出现的,并且在美国、加拿大等国迅速发展蔓延成为新型合成毒品。由于该类物质毒性强、品种多、变异快、查缉难,已成为当前国际禁毒领域面临的一大难题。在很多国家,芬太尼经常与海洛因和可卡因混合在一起作为毒品使用,效果快速而短暂,通常持续一两个小时。

  据统计,从2010到2017年,在国外发生多起使用芬太尼类药物过量导致的死亡事件。瘾君子往往把握不好剂量,很容易就造成过量中毒身亡。因此,芬太尼类也被称为吸毒人群的“大规模杀伤武器”。

  法律,芬太尼类物质纳入毒品管制

  我国向来对芬太尼采取严格管理措施,列管25类芬太尼类物质(超过联合国列管的21种)。还引进类似物的概念,将芬太尼一整类纳入毒品管制范畴。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,完善毒品管制的法律规范体系,为打击和惩治各种新型毒品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。

  2019年5月1日,公安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公告,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《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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